一、企业信用修复申请条件
根据失信类型不同,信用修复需满足以下条件:
经营异常名录修复
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;
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;
更正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的公示信息;
办理住所/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重新取得联系。
行政处罚信息修复
公示期满(一般行政处罚满6个月,食品、药品、特种设备领域满1年);
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义务(如缴纳罚款、整改到位);
未因同类违法行为再次受罚;
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
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修复
列入名单满1年;
履行法定义务且未再受较重行政处罚。
二、信用修复流程
准备材料
基础材料:信用修复申请书、守信承诺书、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;
特定材料:补报年报或整改证明(经营异常);
罚款缴纳凭证、处罚机关出具的整改证明(行政处罚);
参加信用培训证明(部分地区要求)。
提交申请
线上:通过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或“信用中国”网站在线提交;
线下:向作出处罚/列入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递交材料。
部门审核
受理后,市场监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;
经营异常名录修复一般5个工作日内办结,行政处罚修复需15个工作日。
结果处理
修复成功:停止公示信息,移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;
未通过:书面告知理由,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。
三、注意事项
公示期要求:不同失信行为修复需满足最短公示期(如轻微处罚3个月,严重处罚1-3年)。
材料真实性:严禁提供虚假材料,否则可能加重处罚。
区域差异:部分地区要求提交信用报告或参加培训,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。
如需具体操作指导,可登录“信用中国”网站查询进度,或拨打当地市场监管局电话(如攀枝花市:0812-3336809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