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小微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,根据现行有效规定及各地执行情况,整理核心内容如下:
一、政策适用范围
适用对象符合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》的小微企业(含个体工商户)。
特定行业(如制造业、文化娱乐业等)小微企业还可享受行业性扩围政策。
时间范围存量留抵税额: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自2022年4月、小型企业自2022年5月起可一次性退还。
增量留抵税额:原政策增量退税比例(100%)于2022年12月31日截止,但2023年后仍可依据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》申请60%的增量退税。
二、申请条件
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信用与合规要求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B级;
申请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退税、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;
36个月内未因偷税被处罚两次及以上。
经营与政策限制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、先征后返(退)政策;
若已取得留抵退税款,需在2022年10月31日前缴回方可申请即征即退。
三、退税计算规则
增量与存量留抵税额定义增量留抵税额:首次申请退税前: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2019年3月31日相比新增部分;
已退存量后: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即为增量。
存量留抵税额:首次申请时取2019年3月31日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较小值;
存量退税后,存量留抵税额清零。
计算公式允许退还金额 = 留抵税额 × 进项构成比例 × 100%(小微企业增量/存量)或60%(其他企业增量)。
进项构成比例: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额占比。
四、办理流程(以电子税务局为例)
前置步骤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;
确认信用等级符合要求。
在线申请登录电子税务局→“一般退(抵)税管理”→“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”;
选择“预填数据”或自行填报,提交《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》及相关材料。
审核与退税税务机关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;
退税资金直达企业账户,优先支持小微企业(如部分地方要求6月底前完成存量退税)。
五、注意事项
政策冲突:留抵退税与即征即退政策不可同时享受,需提前规划选择。
风险规避:虚报或违规申请将面临税务稽查和处罚。
行业扩展: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自2022年7月起纳入全额退税范围。